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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罪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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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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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天格外的热,刚从外面结束任务的我,马上钻进车里,我双手搭在方向盘上。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曹洋开口说话了。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看了眼手机上的日历,八月三号。“怎么了吗?”我疑惑地问
“今天是刘大禹判决地日子,估计晚些的时候就有相关的报道了。”
曹洋这么一提醒我才反应过来,前段时间的连续杀人案已经过了好些日子。因为杀人犯是知名的球员,所以社会反应相对来说比较轰动。审判的法院自然不是我们尚州市,因为案发地是宏兴市,自然而然判决要在那里判决。
我嗯了一声,没有说话。启动车子,回到了警局。本身就慵懒的我听到了这个消息更加的不愿意干活了,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发着呆。并不是对大禹感到惋惜,他是罪犯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担心的反而是过程,经历案子的是我,揭露真相的也是我,有时我经常问自己,自己那么做是否对。揭露的犯罪越多,我越觉得我跟他们没有什么差别,变得对世上的冷暖没有感觉,变得没有感情,成为了一个冷血的人。可是如果我不去揭露,我又枉为警察这两个字。
下午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去了,五点整,准时下班。我没有说任何话,穿上衣服就走出了警局。
出了警局右拐,本想走到前面的车站去等车,没想到那仅有一米多的人行道被前面开电动车的中年男人占的死死的。站在他的后面我有些不耐烦,说是巧合,一辆路过我家的公交车从街上飞驰而过。大巴车司机有的时候也着急吧,开的竟是如此之快。
眼看要等的车就要开走了,我便有些不耐烦的问了前面的男子。
“您能快点吗,占着地方还不走了。”我没有好气的说。
前面的男子回过头,和我从后面看的一样是位中年男子。带着眼镜,看不清双眼,明显眼镜好久没有擦了。身上穿的衣服也非常的普通,挑不出一丝的奇怪也没有一丝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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