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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年美利坚之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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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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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发出,深怕对方发现自己,因为现在李浩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甚至这里还是不是地球,直到几分钟之后对方路过,李浩才放心下来,刚刚要不是听到对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李浩都要怀疑自己听错了。

  而在偷偷看过对方的样子之后,李浩也是放心下来。尤其是对方说的英语和穿着打扮,让李浩肯定自己是穿越到了17世纪左右的英国。

  不要问李浩是怎么知道的,因为凭着十多年的博物馆工作经历,尤其是专门经营西方文化的博物馆,即使不是专家,也是有了自己的一些辨认能力,尤其是听到了对方的一些谈话,更是让李浩确定了下来。

  在角落里呆到天亮,爱德华·史密斯才向着外面走去,没错,不是李浩,而是爱德华·史密斯,因为爱德华考虑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怀疑自己之所以会来到这里就是因为那具叫做爱德华·史密斯的干尸。

  而且现在一幅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样子,在叫自己李浩也不合适了,所以就以爱德华·史密斯来作为自己的名字。

  走在17世纪的街上,爱德华·史密斯这个时代的建筑,心里却是没有一点欣赏的心情,注意力只是不断扫射着四周的人流。

  因为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自己不会英语,这里的不会是不熟练,要知道语言是不断发展的,现在人不一定可以听的懂过去的语言。

  即使昨晚,爱德华也是勉强可以听懂一部分。包括现在也是一样,走在大街上爱德华不断听着四周人们的聊天,不断进行记忆和解析翻译。

  这种能力是昨晚躲藏时发现的,只要自己注意力集中起来,不管是耳朵鼻子眼睛都有了极大的提升,可能是过去的上百上千倍。

  昨晚在躲藏之时,爱德华将注意力集中在耳朵上认真倾听,哪怕相隔几公里,也可以听的一清二楚,而且可以自由的从上千种声音里分辨自己要的,不会被其他嘈杂的声音影响。

  有了这样的发现,爱德华突然想到耳朵可以,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和鼻子怎么样?

  想到就做,将注意力放到自己的眼睛和鼻子的爱德华发现,这真的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在眼睛上之后,不光可以清楚的看到远方,而且还可以将四周走动之人的动作放慢下来,几乎可以说慢的就像时间暂停一样。

  而将注意力放在鼻子之上后,又是一种神奇的感觉,仿佛可以清晰的闻出各种气味来自哪里。

  将能力都实验了一遍后,爱德华高兴的笑了起来,虽然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了这些仿佛超能力一般的本领,爱德华也有了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的希望。

  而不会向之前那样悲观的,认为自己恐怕一两天就会死在这个时代。

  而在天亮后爱德华意外的发现,自己的速度和力量也有了一定提升,这也是更加让爱德华放心下来。

  走在大街上,几个小时的时间过去,爱德华慢慢将这个时代的英语融会贯通起来,当完全肯定自己日常用语已经没有问题后,爱德华松了一口气。

  现在就是需要找一个可以落脚的地点了,至于钱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