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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祭冬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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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醒。

  所以,这不需要醒酒汤。

  鲜于子裳知道哪里有食材,她自己也会做。可她放心不下李承煦,所以只能让阿布尔端来酥油茶凑合一下了。

  阿布尔端着一大碗酥油茶过来,递给了鲜于子裳。

  李承煦从她手里接过酥油茶就狼饮,不少茶水都从嘴角流下。

  “你慢些喝。”

  鲜于子裳轻轻拍着他的背,慢慢的变成由上而下的轻抚。

  可李承煦只觉着喉咙火辣辣的疼。

  此时一名壮汉走来,用蹩脚的汉语说道,“阿骨打让你去见他。”

  鲜于子裳认出这是巴拉,阿古拉部铁木氏的哈拉达,曾经心比天高的涂克冬巴图鲁,如今那个人的部下。

  巴拉朝二人行了一个草原礼。

  紧跟着巴拉走到熟悉的金帐,金帐左边还是喜欢挂一个独角的牛头。

  这是涂克冬老一辈的传统了,牛代表强壮、坚毅,而断角则是为了警示后代,金帐,亦有可能化作虚无。

  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涂克冬是腾格里的罪民,断角是腾格里对他的惩罚。

  巴拉掀开帘子,“汗王在里边等你。”

  鲜于子裳谢过他,走了进去。

  李承煦却被拦在了外头。

  “汗王要见的只有他一人。”

  鲜于子裳给了李承煦一个放心的眼神,走进了金帐之内。

  比翼和鸣双凤凰,欲栖金帐满城香。

  金帐长九丈九,宽五丈五,誉为汉人的九五至尊。

  最前边是摆了一张金丝楠木的矮桌,谈不上雕工精美,但十分圆滑、红润。

  阿骨打最是讲究,桌的最左边永远会放着三把刀————两把环刀,一把短刀。

  环刀是他的阿布在他祭冬慕的时送给他的礼物。

  也是他第一次掏熊洞时所用的环刀。

  “古语:鬼打卒得,取二三寸烧末,水服,腰刀者弥佳。”

  短刀的刀鞘镶嵌了一颗翡翠,成色极佳,约莫手指大小。

  刀鞘上还刻了十四朵萨日朗,十四是涂克冬的幸运数。

  刀身上有十四个孔,间隔极小,刀把上刻着星辰,那是草原的星空。

  他给此刀取了讲究的名字,千弑。

  千弑虽从未沾染过鲜血,可阿骨打却时不时用羊皮纸擦拭。

  右边有一根木雕,雕的是雄鹰,没什么稀奇,不过是个老物件,有些感情,大抵是舍不得,便一直放着,都落了灰尘,显然他并不喜欢这根木雕。

  正中央摆了一只烤全羊,以阿骨打的讲究,可以享用好几个时辰,身后是涂克冬的图腾——巍峨的雅库特雪山。

  鲜于子裳微微欠身,行的是汉礼。

  阿骨打并未抬头,拔出千弑割下了一块羊肉塞入嘴中细嚼慢咽地品味,他的姿势很优雅,若非一身草原长袍,留了几根小辫子,所有人都会以为这是汉人的哪家贵公子。

  他的辫子有九根,这是有讲究的。

  阿古拉部只有勇士才配拥有辫子,大多的草原儿郎若是成功的完成了祭冬慕后都会有一根,而辫子的数量愈多,则代表此人地位愈高、愈尊贵。

  传闻当年阿米尔汗王有足足十一根辫子。

  阿布尔狮郎一直很想要属于自己的辫子,这也是他对祭冬慕如此上心的缘由之一。

  鲜于子裳往前走了既不去,再次微微欠身,行的依旧是汉礼。

  阿骨打其实早就瞧见了,他蹙了一下眉头,但很快舒展,拿起精致的茶盏抿了一口。

  继续埋头割下一块羊肉塞入最重,虽然他用千弑当餐具,但这并不代表千弑是把钝刀,相反他十分锋利。

  过了一盏茶,鲜于子裳欲再次行礼,却听见座上人说道,“坐吧。”

  那是她许久未曾听过的熟悉的嗓音,还是那么温柔,如沐春风,又似秋雨。

  她坐在了兽皮垫子上,软软的,不刺,她有些不敢确认,于是摸了摸,心里有了底,但更多的是感动。

  他还记得,鲜于子裳这般想到。

  “你说羊毛垫膻味重,牛皮太凉,所以我去雅库特雪山特意替你寻来的雪熊毛做成垫子,快试试,舒服吗?”

  她的脑海里想起这样一句话。

  这个男人永远是那么温柔、那样的细心。

  阿骨打用帕子擦了擦嘴唇,倒了一些酒在千弑上,用羊皮纸细心地擦拭起来。

  “汉人那可住得习惯?”

  “回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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