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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秦国做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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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狩猎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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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代,人丁稀少,极大多数人一生都走不出一百里的距离,山林中的一切都还保持着原生态。

  嬴荡所到之处,皆是一片青翠。

  大树参天蔽日,林中野兽来往,真是个狩猎的好去处。

  秦武王是个搭弓射箭的高手,尤其是善用各种兵器,这些天赋都被他很好的继承了,许多事情做起来就顺手多了。

  有这样一身武力在身,前世那个肥宅居然有了与人一试高低的想法,他终于明白秦武王的好勇斗狠是怎么来的,任谁有这一身天赋在身,都会忍不住心痒的。

  古人云,厚德载物,没有德行,如何能承载这一身武力。

  凭借着这样强壮的身姿,嬴荡将弓箭稳稳的抓在手中,然后瞄准一箭射出,正中一只野兔。

  “大王箭法还是一如当初啊!”

  向寿在一旁拍着马屁。

  嬴荡斜眼看了一眼向寿,他身后的猎物都要堆成山了,老实人也会撒谎,而且是睁着眼睛撒。

  这货以前不是见不惯他吗,难道聊了一路,终于被寡人的胸襟感动了,嗯,对,这一定是情不自禁而发。

  至于他蹩脚的箭法,这哪是什么一如当如,应该是大大的不如才对,弄了半天,就猎到了一只小兔子,这还是在众军士的帮助下猎到的。

  狩猎的难处在于,猎物并非是不动的,像是刚才那只兔子,被骑士们追赶了一路,跑不动了,然后站着给嬴荡射。

  密林中的野兽,为了生存,它们是一贯机警,稍微有些风吹草动,那一定是拼命的奔跑。

  这就要求一个好的猎人,必须要懂得追赶,兔子这种小动物倒也好说,如果是遇到了麋鹿,那就要借助马力追赶,等到猎物们力尽了,才能有机会。

  如果是再凶猛一些的野兽,那还需要众将士们进行合围,将其逼到一处,再用弓箭射杀,好一会儿,总算是掌握了一些诀窍。

  嬴荡是个典型的肥宅,别说骑马狩猎,就是去旅游都没骑过一次马,这样的情况,是以前想都想不到的,能做到这些,已经让他沾沾自喜了。

  越是往里面走,则林子越深,杂草已经有半人之高,向寿和军士们还是紧随其后。

  “向将军,听说这里有猛虎,寡人前来,就是想猎一头猛虎回去,做成兽皮送给周天子。”

  一路走来,兔子麋鹿獐子都猎了不少了,嬴荡心心念念的就是猛虎,好在这个年代里,猛虎还算不上保护动物,偶尔猎一下,还是可以的。

  “大王,臣不明,周天子不仅没威,更是连名都没了,一个没名没威的周天子有何用,需得大王如此费心?”

  大周这么些年来,所有的辉煌都已经被挥霍空了,若非三晋间互相掣肘,怕是这个大周早就什么都没了。

  攒了几十年的家底,一场宜阳大战全让韩国卖给秦国了,真是可怜啊!

  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天子还有名望,天下间士子还念着天子的好,现在的周赧王,已经被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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