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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节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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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队长,欢迎欢迎。”

陈兴刚踏入咖啡店,老板就从吧台里迎了出来,脸上堆满了献媚的笑容。这里是第三小队的地盘,所有的税收都归他管。面对管理者,老板自然是要笑脸相迎的。

“来杯热可可。”陈兴说道,然后看似随意地环视了一眼,“生意不错嘛。”

“都是托您的福。”老板双手互握,客气地说道。

只看了一眼,陈兴就发现了他的目标。只见店子的角落里,窗户边上,一名穿着黑色旅行袍的高瘦男人正有条不紊地吃着晚餐。定眼看去,那人的双手都缠着绷带,完全符合摊贩们的描述。

唯一不同的是,那人摘下了面罩。在昏暗的烛光下,脸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疤痕。

为了不引起目标的警惕,陈兴很快就收回了目光。在吧台前等了一小会儿,老板做好热可可,递了上来,“陈队长,这是您点的。”

“嗯。”陈兴点了下头,没有付账,拿了就走。

“陈队长,您慢走。”老板在后面招呼道。

出了咖啡店,陈兴快步走到停车的地点,让小杨回去带人过来,自己则留下来监视,防止目标离开。

半小时后,陈兴顺利地等到了叶阳白柳和亚伦等人。包围咖啡店后,径直走向了角落里黑衣男人,在他的对面坐下。

“朋友,方便聊几句吗?”陈兴用手指敲着桌面,问道。表面上看似平静,可桌底下的手,却握着一把上了膛的黑星手/枪。

刚开始的时候,黑衣男人有些愕然,但很快就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双手放在桌面上,做了个“请”的手势。

“那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陈兴顿了顿,沉声说道,“我是兰花镇守备队第三小队队长陈兴,海岸社区的治安官,请问阁下怎么称呼?”

“我叫奎克,是一名荒野猎人。”男人平静地说道,眼眸中闪烁着烛火的微光。

话音刚落,一个称谓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陈兴的脑海,随即脱口而出,“荒野独行侠,红狼奎克!”

“你认识我?”奎克明显地楞了一下,似乎有些意外。

“听说过。”陈兴淡淡地说道,可内心却波澜起伏。

北部荒野上大名鼎鼎的侠客,竟然是个杀人犯,真让人难以想象。

上一世,陈兴就听说过这个人,常年行走于人类控制区的边缘地带,以同情和帮助流民而闻名于世。流民们将他称之为“红狼”,意为“赤红之心的狼”,公民则将他称之为“红犬”,挖苦他“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传闻中,奎克的实力并不强,终身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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