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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筱颖和傅夜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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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她为了他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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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雪茄,在烟灰缸上弹了弹。

童筱颖看着坐在老板椅上的费尔南,抿了抿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一年,可以吗?”

“我这里的驻唱……”

“老板,你就答应吧!我家这小姑子,还是个在校生。”唐倩兮连忙帮着童筱颖说话。

费尔南深知童筱颖的利用价值很大,于是答应了,便让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童筱颖签了约。

从今以后的一年内,童筱颖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之间的时间里,必须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卖身,除了唱歌,不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务。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着她童筱颖,这样的合同,费尔南才不会签。

童筱颖本身就长得漂亮,不陪酒,还真有点儿可惜。

当天,童筱颖在会所里便以“小谢”的艺名,再次出道。

她驻唱时所穿的衣服,全部由唐倩兮提供给她,而为了避免“红颜祸水”,她必须戴上假面眼镜登台驻唱。

童筱颖第一晚的驻唱,刚开口没唱几句,就引来了台下一波小骚动。

口哨声、欢呼声、鼓掌声……

大家似乎都很喜欢她的声音。

费尔南坐在监控室里,看着童筱颖在台上的表现,以及听着她婉转动人的歌声,不禁跟候在一旁的唐倩兮感慨道:“你家小姑子真有当歌星的潜质!”

“怎么?你有认识的熟人吗?要不,捧我家这小姑子当歌手?”唐倩兮逮着机会,就在费尔南耳边煽风点火。

其实,她这也是为了筱颖好。

筱颖留在他们这大城市里,总比会西镇那穷乡僻野的地方去要好。

“我有意有什么用?你家这小姑子似乎对当歌星不感兴趣。”费尔南双手一摊,无奈地耸了耸肩。

也对,筱颖确实对当歌星没兴趣,如果有兴趣的话,她早就在第一次来这里驻唱的时候,就会跟她这准嫂嫂谈及这方面的想法了。

但是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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